第四章 莫琰——我是个怪咖
我叫莫琰。
出场时应该介绍一下自己。不过也没什么好介绍的。
我是个怪咖。实足的怪咖。
我喜欢裸睡。喜欢喝咖啡不加糖。喜欢戴耳钉,一只。
喜欢跳舞。喜欢穿肥大可以容下两个我的衣服,也喜欢穿绷住可以看见内裤轮廓的紧身裤。
我留长头发,也不是很长,刚好及肩。我觉得这很酷。
我踢足球。但我其实不爱踢球。一堆臭男生追着一个屁大的球跑来跑去不累吗?安安静静的喝着可乐,看着电视,它不香吗?
但是谭安喜欢。所以我就踢了。
谭安是我的邻居。比我还小半岁。但那人少年老成的令人发指。
他的爱好,除了足球没有。如果爱刷奥数题也算爱好的话,那么他仅有的爱好就是两样,足球和刷奥数题。
他老爸是我们市政府的一个领导。年轻有为,成熟稳重。他和他老爸也差不多,说起话来一套一套的。有时背着个手,活脱脱一个小领导。
我妈是个舞蹈演员。总是四处演出不在家。我爸在医院忙于各种加班,各种饭局、各种应酬。所以我从小学起就经常去谭安家蹭饭,周一蹭到周五那种。
初中选校时我爸想让我去读私立学校,可以住读,不怕没人照顾我。我说怕个鸟,谭安会照顾我。
我知道谭爸给谭早就选好了去读一中初中部。公立,到时直升一中的高中部,市长的儿子读不会出错。我就屁颠儿屁颠儿跟着去了一中。
谭安把我当最好的兄弟。他偷偷告诉我其实他想去三中。原因是以前我们班小学同学那个叫嘉的女孩去了三中。
原来,他暗恋嘉。可是我知道,嘉是个绿茶婊啊!
这还得了?!
我找了个机会把嘉约出来,告诉她,我喜欢她。喜欢到无法自拔。
嘉的表情有些无法相信,但也有点小惊喜。她很快调整了自己的情绪,告诉我她也喜欢我,喜欢很久了。这下,轮到我有点不知所措了。现在的小屁孩都这么早熟吗?啊!
我知道我长得很帅。是个精神小伙。从小,我的屁股后面就有一堆女孩追着我跑。我妈从小说我是个怪胎,皮肤比女孩子还白,吹弹可破。眼睫毛比小女孩还长,扑闪扑闪像什么话。我妈每次这样说话的时候,我都冲我妈一个白眼:“那还不是遗传自您,我的皇太后。“我妈确实是个大美女。我的良好基因都来自于她,可能不好的基因也是。
我妈看着我,无奈地对我笑了笑:”唉。你这个样子,不知道以后会祸害多少无辜女孩!“她顿了顿,接着补充:”又或者是无辜的男孩!“
”妈!你够了!“
但我确实是个怪胎,我妈没有说错。不知道嘉到底喜欢我什么。
总之,我和嘉互相交流了“喜欢对方“的心情后,"两情相悦"的我们开心的约了会。
分别的时候,我还亲了一下嘉的额头。
结束后我径直去找了谭,告诉他嘉是个非常容易上手的便宜货,告诉他我刚亲了嘉,让他趁早断了念头。
谭挥手朝我的脸挥了一拳,向我怒吼道:“你凭什么去搞她!你这个变态!"
唉哟!还真打啊!妈的真疼!
但是我不认为我有做错。
人世间的险恶,女人们的阴险,总要去了解。对吧?
而且这个世界的绿茶婊,可是数之不尽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