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叶中书

叶中书

玖凤先生 著

  • 短篇

    类型
  • 2021-11-16上架
  • 9884

    已完结(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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狼毫先生传

叶中书 玖凤先生 581 2021-11-15 21:47:46

  古有山邑县,临山野而居。县外有一泊来村,位于县山之间,有涧名泊来,因而得名。村中有一先生,专以养狗为乐。其家中养有十二条恶犬,见人则吠,常带恶犬入山猎狼,以狼毫为笔,去往县中换钱,故而人称狼毫先生。

  因其犬夜间多吠,引得村内百姓多有怨言,故而皆向县令告发。县令得其银两,故而判狼毫先生入得囹圄,将其十二条恶犬尽数以毒肉致死。

  至冬之时,山中野狼无食而尽数下得山来。村中百姓一百二十七人,不论男女老少尽数为狼所屠。县令闻之大骇,将狼毫先生放出囚牢,调各方恶犬令其驯养以斗野狼。

  狼毫先生先后半年间,猎杀野狼,致使山中野狼死走逃亡,再难为患。山中大狼皆为狼毫先生所杀,只剩得七只小狼。小狼自知非是狼毫先生之敌,故得一计。遂遣一小狼潜入县令家中,其声呜咽,声泪俱下求助县令。县令怜其幼小,不忍杀害,遂与小狼相议,若小狼应了再不食人,便下令狼毫先生不得进山猎狼。小狼欣然应之,回返山中。

  次日县令将此告令狼毫先生,县中人听闻皆赞县令古人之仁,拍手称庆。狼毫先生得闻此事,气急攻心,遂病在床上。其恶犬无人照料,常偷人饭食为食。百姓苦不堪言,皆告县令惩治恶犬之事。县令遂遣衙门之人尽数屠狗,将狼毫先生所养恶犬一网打尽。百姓夹道欢迎,皆赞县令明镜高悬,青天再世。

  三月后狼毫先生一命呜呼,撒手人寰。小狼听闻此事,窜入县中,将县令一家咬死,整县之人或弃家而逃,或丧命狼口,自此再无山邑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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